2023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新利体育
栏目:新利体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3-07-06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1号)要求,为扎实有序推进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保障粮油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的人才支撑,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建设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1号)要求,为扎实有序推进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保障粮油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的人才支撑,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省总目标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构建选育用一体化培育路径,有效衔接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任务目标。2023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万名以上(见附件1),培训参评率和满意度不低于85%,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粮食主产县不低于85%,新利体育非粮食主产县不低于75%;培养1000名左右本科层次和4000名左右大专层次的农民大学生(另行通知)。

  (1)提高生产技术技能。粮食、油料主产县要立足本区域主要粮油作物,认真遴选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围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开展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农机化应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防治技术、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依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等,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非粮油主产县要围绕落实大食物观,因地制宜开展果菜棉茶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畜牧水产养殖户培训、动物疫病防治培训等。禁捕水域涉及的县要继续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培训。

  (2)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各地围绕主导特色产业分层分类实施培育。重点组织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新创业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电商直播、市场冷链、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沼气安全生产等知识。

  (3)提升综合素质素养。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主要围绕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转基因生物安全,乡村规划建设新利体育、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协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注重培养青年高素质农民和高素质女农民,

  (1)高素质农民直播课堂专项行动。继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组织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和农业推广专家等,聚焦粮油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结合农时农事,举办高素质农民直播课堂,省农业农村厅全年举办不少于20期,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需求设计课程和培训期数。

  (2)大豆单产提升培训行动。彭泽、丰城等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要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大豆单产提升培训行动,围绕高产高油品种和良法良机开展培训,实现大豆种植户全覆盖。在大豆生产县要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

  (3)油菜产业发展培训行动。针对不同区域油菜生产特点,围绕品种、农机、农艺、新利体育加工等技术环节开展培训。在安义教育培训、都昌、吉水等油菜产业绿色革命科技攻关示范县,重点围绕绿色丰产高效栽培技术、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冬闲田生产技术、油菜籽产地干燥加工技术等开展培训。

  (4)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全年培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6615名。

  (5)豇豆质量安全控制培训行动。豇豆种植面积较大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围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对豇豆种植户开展培训。

  (6)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持续做好井冈山市古城镇长溪村、广信区郑坊镇枫林村、遂川县汤湖镇玕山村、兴国县埠头乡垓上村等乡村振兴帮扶村和峡江县金坪民族乡的农民培训工作,提升区域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推进信丰、高安、婺源、资溪等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人才振兴,每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培养100-200名产业发展带头人。

  (7)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每县(市、区)举办不超过10个班,具体工作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承担试点的行政村可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现场培训等工作。

  1.积极组织招生工作。强化与教育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报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报考对象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生符合身份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生源推荐任务。加强“工程”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发布招生宣传信息和政策,营造浓厚的招生工作氛围。

  2.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院校要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分类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全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继续开展专家帮扶点建设,推进教学过程与生产环节对接,合理安排教学实践活动,提高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能力。开发课程配套教学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提高教学服务水平。积极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果与“工程”学历教育学分转换机制,推动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效衔接贯通。

  3.拓展“工程”实施效果。大力推动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以下简称“乡创”协会)发展,支持“乡创”协会参与当地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主动承担农技推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鼓励协会之间开展技术技能、产业发展、服务地方、市场拓展等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工程”毕业生参加全省农村创新创业创意大赛及相关比赛,选拔推介优秀项目和人才,激发农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

  (一)做好训前准备。开展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摸底调研,掌握培育对象的需求和建议。采用“机构招收、逐级推荐、个人申报”等方法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重复参加同一层级同一类型培训;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招录农民大学生。采取会议确定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遴选培育机构;省农业农村厅遴选30个左右标准化实训基地。按照农业农村部综合素养课程体系,严格审核把关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

  (二)分层分类培育。省农业农村厅重点抓好示范性培训和农民大学生培育,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抓好区域共性技能培训和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培育,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省市两级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开展全省(市)重点培育对象集中培训,牵头调训县级优秀学员。各级要科学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和课程,优化集中培训、线上学习、实训观摩的时间安排,鼓励“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有效运用先进典型开展案例教学,可根据需要组织异地学习。

  (三)强化体系建设。统筹用好农广校、涉农高校、职业院校、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等资源,支持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鼓励农业企业、“乡创”协会等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提升社会机构培训质量。建设一批特色品牌专业、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实训实习教学基地,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骨干、特聘农技员、“工程”优秀学员等纳入师资队伍。

  (四)用好信息平台。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发挥平台的信息化管理功能,在对象遴选、数据调度、信息分析中实现数字化管理;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用好“工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做好学员培养全过程管理工作,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

  (五)做好跟踪服务。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引导培育对象成立社会化服务组织,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技术技能竞赛等活动。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工程”学员发展情况监测。深化与省农担公司的合作,为农民提供便捷、实惠的金融服务。

  (一)资金拨付及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的方式拨付资金,标准为: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其中省级乡村民宿职业经理人班42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200元/人。“工程”正式录取的大专生学员,纳入全省高职招生计划,由省财政保障生均经费;正式录取的本科生学员仍按原政策执行,培养经费由省市县三级和院校共同承担,由省财政统一拨付给江西农业大学。

  (二)资金监管。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监管,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农民教育培训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教育培训。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财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合力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资金使用范围等,保障各项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

  (二)加强项目管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和资金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全过程管理。按分级负责原则,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评细则,组织开展培育质量评估和验收,接受农业农村部培育机构质量抽查。积极参与培育机构、实训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注重选树典型,积极组织推荐参加各类全国优秀学员遴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工程”优秀学员、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于7月27日前将年度工作方案、12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周曦文,、,。